深圳出轨取证公司-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究竟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呢?
深圳出轨取证公司-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究竟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呢?
夜深人静时,闪烁的屏幕,隐晦的对话记录……当婚姻的坚实支柱“忠诚”逐渐被蚕食,那些无法弥补的裂缝又该如何弥合?面对婚内出轨的伴侣,除了选择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还有哪些可行的选择?法律,是否能为那颗受伤的心灵带来一丝慰藉?
2017年深圳专业私家侦探,小芳和小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起初,两人的感情颇为融洽。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强在翻看小芳的手机时,却意外地发现了大量小芳与其他异性的亲密对话和照片。面对妻子出轨的铁证,小强心如死灰,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于是,他向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并索要了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庭审环节感情出轨,小芳面对小强出示的众多聊天记录及其他证据,坦白了她婚内不忠的行为。
法院审理后判定,小芳在婚姻期间的不忠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责任感情出轨,极大地损害了夫妻间的感情,导致了婚姻关系的破裂,同时也对小强的精神造成了伤害。小芳在此事中负有主要过错,而小强作为未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精神损害的赔偿。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小强与小芳最终自愿选择了离婚,小芳同意向小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双方和平分手。
法官说法
婚姻非儿戏,违反忠诚原则者,必将承担法律责任。维护婚姻的忠诚不仅是传统美德的体现,更是夫妻双方应尽的法定责任。在本案中,小芳婚内出轨,不仅给小强带来了心理上的创伤,还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挑战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依照法律,她应当赔偿小强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的确定需综合考虑损害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个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
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仅是对遭受精神伤害的无过错方的经济补偿,而且还体现了对婚姻忠诚原则的法律保护。一旦婚姻中发生不忠行为,当事人应立即保留好出轨的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证据。此外,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即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也有权提出赔偿诉求。若双方均存在过失,若其中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人民法院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