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弘泰侦探调查公司

侦探事务所

深圳离婚调查取证公司-开工!2020 年深圳婚姻家庭诉讼大数据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

深圳离婚调查取证公司-开工!2020 年深圳婚姻家庭诉讼大数据报告

编剧: 崔丹平, 陈习

时间: 一月29,2021

前言

2021 年是“离婚冷静期”的元年,民法典为婚姻家庭领域带来了许多变化,例如协议离婚程序、大额债务共同签署条款、家务补偿、家务代理、抚养权等法律法规。回顾 2020 年,大众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大规模的讨论,对女性遭受家暴的恶性事件感到愤慨,对疫情下的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深刻的思考。

2020 年,互联网共公布了 3627 件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判决书。在离婚纠纷方面,深圳一审、二审共审结2156件案件。鉴于大多数离婚案件没有公开审理,判决书的内容也没有在网上公开,我们结合大数据检索的结果和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客观地为您呈现2020年深圳婚姻家庭纠纷数据分析, 带您更接近 2020 年深圳法院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

特别说明:

1. 本报告仅统计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并选取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数据,统计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2. 此统计数据来源于法制智能作系统()和非诉讼检索平台。上述平台均为目前法律界普遍使用的法律检索案例数据库,平台数据主要来自中国裁判网()和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等官方平台的数据抓取和整合。

3、文中提到的2019年相关数据来源于杜勤家事律师团队于2020年发布的《2019年深圳婚姻家庭纠纷大数据报告》,该报告是法制智能作系统()和2020年初非诉检索平台的检索结果。由于可用数据有限,本报告中的一些趋势性结论不是很具有参考意义,但我们仍然希望以本报告为契机,让读者更深入了解婚姻家庭案件的现状和发展。

一、2020年深圳婚姻家庭纠纷总体情况

以“2020”、“婚姻家庭纠纷”和“深圳”为检索标准,共呈现了深圳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判决书和裁判文书3627件。与以往统计数字相比,2019 年的婚姻家庭纠纷宗数为 2,536 宗;2015年至2018年,结婚家庭纠纷数量约为1300-1500件,而2020年,疫情下,深圳结婚家庭纠纷数量并未减少,但仍保持上升态势。

(图 1)。

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离婚纠纷来看,2020 年深圳法院的离婚纠纷案件数为 2156 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的 59.44%,与 2019 年的 1569 件相比增加了 587 件,增长了 37.41%。与2019年之前的数据相比,可以看出,近年来深圳的离婚纠纷案件数量持续上升。

(图 2)。

从此次搜索结果来看,在3627件婚姻家庭纠纷中,只有947件被完整公布,占比26.11%,且多为裁定书或其他程序性文件,而非判决书。在 2156 件离婚纠纷中,只有 222 件被全程公开,占 10.30%,且以裁定书或其他程序性文件为主,其中只有 36 件为公开判决书。

(图 3)。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根据我团队的办案经验和我团队多年来做的大数据报告的统计,深圳的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呈显著上升趋势。结合我们团队与法院、民政局等部门的非正式沟通,法院办理的案件数量其实远高于可以检索的数据。

1. 疫情并没有阻止离婚的脚步

2020 年初,疫情过后,深圳市民政局出现了离婚登记“难找”的情况(见 :)。同样,诉讼离婚的数量也迅速增长。疫情期间的居家隔离,或许让幸福的婚姻更加甜蜜,但也加速了原本破裂的婚姻的瓦解。

2. 这

加强了对隐私权的保护,案件内容没有公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案件或者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当事人申请闭门审理的,可以秘密审理。”

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离婚纠纷的审理,往往涉及当事人生活的细节和隐私,当事人有权申请闭门审理。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会询问案件各方是否希望不公开审理案件。在本团队的实践中,离婚案件或其他涉及“家庭”的案件,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将申请闭门审理。

根据我们团队2020年初的检索数据,2019年深圳共审理了2536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年中发布的《深圳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了7032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从这些数据来看,可搜索数据仅占深圳法院实际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的36%。由此可见,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互联网上的曝光程度非常有限,这也反映出保护与尊重当事人隐私的法律措施不断加强。

(图 4)。

3. 婚姻和家庭纠纷需要很长时间

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一些离婚纠纷,财产种类多,财产数额大,财产评估时间长,这本身就增加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调查取证的难度,导致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时间较长, 案件在法庭上审理两三年或更长时间是很常见的。因此,2020 年的婚姻家庭纠纷统计数据无法包括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大量未解决的婚姻家庭案件,这也是可以检索的案件数量少于实际案件数量的原因之一。

4. 除了离婚纠纷外,其他婚姻家庭纠纷的数量也有所增加

在 2020 年深圳的 3,627 起婚姻家庭纠纷中,有 2,156 起离婚纠纷。然后,其他1471件婚姻家庭纠纷(暂时将离婚纠纷以外的其他婚姻家庭纠纷称为“其他婚姻家庭纠纷”),与2019年的其他967件相比,增长了52.12%深圳专业侦探公司,大幅增长。

除了离婚纠纷外,婚姻家庭的诉因还包括哪些其他纠纷?一般来说,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夫妻财产协议纠纷、探视权纠纷、同居关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纠纷都属于夫妻家庭纠纷。2020 年,其他婚姻家庭纠纷数量最多的是 407 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和 393 起抚养权纠纷。由此可见,与离婚纠纷一样,深圳其他婚姻家庭纠纷的数量也很多,且增长迅速;深圳人婚姻纠纷、财产纠纷占很大比例,争夺抚养权意识很强。

(图 5)。

深圳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且更加多样化,我们认为这与以下背景原因分不开:

首先,人们对诉讼的看法正在发生转变。

“诉讼”不是“可耻的”或“可耻的”事情。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机制,“诉讼”已经逐渐幻灭并成为常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作为彻底解决婚姻和家庭纠纷的工具和方法之一。

其次,公开案件的方式发生了变化。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2019 年之前发布的案例数据将包括案例名称和相关裁判内容。这样,根本无法检索未公开审理的案件。在 2019 年以来公布的裁判文书中,很多案件都以仅披露案名而不披露裁判文书具体内容的方式呈现。

第三,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

民政部尚未公布 2020 年离婚率数据,但民政部发布的 2019 年民政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从 2015 年到 2019 年,离婚率从 2.8 上升到 3.4‰。离婚率继续上升。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预见,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数量会增加。

最后,婚姻的法律概念逐渐增加。

“离婚后,未解决的财产分割问题仍可提起诉讼”和“谁有钱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随着对婚姻法律概念的更深入理解,大众更加积极、积极地争取权利。与此同时,在我们的团队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如签订婚前协议和夫妻财产协议等非诉讼婚姻案件的数量也在增加。作为律师,我们意识到公众通常不再回避婚姻财产协议的法律问题,对婚姻财产分配的期望和安排也更加清晰。这与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自我财产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现代人对婚姻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理解有关。

2. 2020 年,南山法院的家事法官被......最繁忙的

在 2020 年深圳市 3,627 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数量最多,多达 776 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 21.4%,相当于南山区法院法官每个工作日平均审结 3.09 件婚姻家庭案件。

(图 6)。

深圳出轨取证调查公司_深圳婚内出轨关系调查_深圳市出轨调查取证

仅就离婚纠纷而言,2020 年深圳共审结 2,156 起离婚纠纷,每个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分别为 1 至 444 起。其中,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共审结 444 件案件排名第一,龙华区人民法院以 441 件排名第二,2019 年审理离婚案件最多的龙岗区人民法院以 402 件排名第三。其他三个区的审结案件数量在 400-450 起之间,相差不大。然而,与去年相比,已经有了显着的增长。

(图 7)。

同时,我们注意到,2020 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了 231 起离婚纠纷。无论因管辖权异议而上诉和执行等因素,从现有数据来看,2020 年离婚纠纷上诉率为 10.71%,而 2019 年接近 20%,大幅下降。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2020年,深圳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数量分布与去年差异较大。案件名单中的佼佼者已从去年的龙岗区人民法院变为今年的南山区人民法院;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数量从去年的 50 件飙升至今年的 441 件,从全区第七位上升到第二位。坪山区法院的离婚纠纷案件数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上升。

从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数量的动态中,我们也可以窥见深圳这座大都市的发展和变化。例如,一方面,区级人民法院是中国的基本法院,审理案件较多的法院区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庞大的人口和法律理念。例如,在上市公司最集中、GDP 最大、聚集大量高科技人才的南山区,选择通过诉讼告别婚姻的人比其他地区多。

3.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什么

如上所述,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同居纠纷、探视权纠纷等。在 2020 年深圳审结的 3,627 起婚姻家庭纠纷中,按审理次数排名前三位的诉因分布为:离婚纠纷 2,156 件,占 59.44%,与去年持平;离婚后财产纠纷407件,占比11.22%,与去年的数据相差不大;共有维修纠纷 393 件,占 18.23%,与去年的 12.42% 相比,增幅较大。

(图 8)。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2020 年,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占所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 81.50%,仍然是此类纠纷中最常见的案件,也体现了对婚姻家庭最重要和最集中的关注。与此同时,抚养权纠纷的数量和抚养权纠纷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比例都有所增加,体现了深圳人在育儿方面的努力。

4. 离婚纠纷的审理结果如何?

(1) 离婚判决

据检索,2020年,深圳共审结一审离婚纠纷案件1707件,最终裁定案件591件。在591件一审判决书中,只有21件公布了判决书全文,占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总数的3.55%,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图 9)。

在可以查看全文的 21 份离婚判决书中,10 件被授予,11 件被授予,案件数量几乎相同。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是经双方同意批准的,或者在对离婚提起第一次诉讼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外,还有一起案件,被告失踪失踪多年,夫妻俩没有住在一起。在大多数不批准离婚的情况下,理由是双方关系尚未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有相应的表现和行动来挽救婚姻。

(图 10)。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1.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会不会离婚?

在判决公开的案件中,比较 10 起不准予离婚和 11 起准予离婚的案件的判决内容,我们发现,如果一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同意离婚,则判决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不会批准离婚。那么,司法实践中是绝对正确的吗?

由于本次搜索中的样本量较小,因此无法根据现有数据得出完全准确的结论。但是,根据我们团队以往的办案经验,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要能证明符合法律上需要离婚的情况,法院也会准予离婚。在此次检索的案件中,也有这样一类案件:原告举证证明被告实施了家庭暴力,犯了重婚罪,法院根据此事实裁定准予离婚,并支持了原告要求赔偿金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关于判决离婚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申请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且调解失败,则应批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反复传授的恶习的;

(4) 他们因情感不和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

裁定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会准予离婚吗?

在此次检索的其中一起案件中,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原告和被告在诉讼前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尚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共同购买了位于**市**区的房产,这足以证明原告和被告还有很深的感情基础, 双方没有真正的离婚意图,夫妻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破裂。本案中,虽然原被告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被告在法庭上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深圳市出轨调查取证,但法院仍认定原告与被告的关系并未因双方共同购买房屋而破裂,未准予离婚。也有先例表明,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案件中,法院认定原告和被告心怀恶意,尚未达到离婚的程度,最终裁定不准予离婚。

“关系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最终标准,为裁决者释放了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实践中很少出现双方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但法院决定不准予离婚,但这样的判决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关怀与温暖。

(2) 调解结案

据统计,2020年深圳审结的1707件一审离婚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最终结案的案件有570件,占审结案件的33.39%。

(图 11)。

在搜索过程中,我们发现,即使在 570 个案例中,有 7 个案例的调解文件显示“公开全文”,具体调解内容在调解协议中更为详细,而非直接披露调解协议。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由于未公开披露的原因,我们无法根据有关离婚纠纷调解内容的数据得出结论。不过,一般来说,除了“自愿离婚”之外,调解协议的内容会充分规定子女的赡养和婚姻内所有财产的分割,从而彻底解决离婚相关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判决书,调解书在财产分割上可以更加灵活。例如,在深圳常见的小额产权房屋案件中,法官可能因为物权和产权利益的法律规定不明确而暂时不予处理,但在调解中,原告和被告可以基于意志自主权就小额产权的权益达成一致。

从现有的可搜索数据来看,33.39% 的中介率并不小。结合实践经验,实际中介率应该比这个数字高。调解早已成为离婚案件的常规程序和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婚姻和家庭纠纷,调解过程对案件的真正解决和双方关系的缓和做出了独特的贡献。与审判相比,调解的形式本身要温和一些,尤其是在深圳。例如,离婚案件往往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为了尽量减少解除婚姻对子女造成的伤害,双方可以申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专家,为子女提供情绪辅导。这个程序基本上在深圳的所有法院都有设置。

深圳市出轨调查取证_深圳婚内出轨关系调查_深圳出轨取证调查公司

同时,调解离婚纠纷也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非常明确,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在离婚纠纷中,调解贯穿于诉讼前和诉讼的各个方面。深圳各法院均配备专业调解员,其中大部分为退休法官、心理咨询师、专业律师等。如果当事人希望调解,他们可以随时申请。这也是深入实施家事审判改革的结果之一。

在10多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的团队协助多方当事人完成调解工作。在调解经验方面,不乏他们自己的创新方式和方法。我们的团队一直致力于真正为双方解决问题,并使双方,尤其是共同抚养孩子的夫妇,能够以适当的方式解决争议。

(3) 撤回诉讼在

一审离婚纠纷公开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 190 份文件中,有 89 份是撤诉裁定书。

(图 12)。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结合可搜索的数据和我们团队的实践经验,离婚纠纷中判决书的披露率低可能导致检索到的数据中判决撤回比例很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退出也是“结案”离婚案件非常常见的方式之一。

数据无法显示撤诉的时间节点,但实际上,立案后、开庭前、判决前都是撤诉的高发期。您为什么选择撤回诉讼?在某种程度上,诉讼可以引发和释放冲突。我们真诚地相信,在双方充分考虑所有与离婚相关的事宜,经历诉讼中的各种考验与洗刷,或以诉讼为契机后,双方进行了更深入的沟通,更直观地面对婚姻、家庭及其配偶,让冲突得以淡化,使他们希望保住婚姻而不是结束婚姻, 所以他们选择撤回诉讼。也许这就是引入离婚冷静期的原因之一。

5. 离婚、出轨和家庭暴力的关键词?

在发布全文的 21 份离婚判决书中,我们提取了 9 个最常见的关键词。它们是:“家庭暴力”、“分居”、“不同意离婚”、“关系破裂”、“出轨”、“赌博”、“重婚”、“没有孩子”和“借贷”。其中,“分居”出现9次,占比27.27%;“不同意离婚”和“感情破裂”均出现 6 次,占比分别为 18.18%;“家暴”的频率也很高,占 15.15%。

(图 13)。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1. “分居”不等同于分居

这个搜索数据与去年一致,而 “separation” 之所以出现多次,与情感发展、破裂的背景,以及法律关于判断婚姻是否破裂的相关规定不谋而合。民法典第 1079 条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者,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同时,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已经分居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法律也承认分居是情绪崩溃的表现之一。

但是,能不能轻易判断是否分开呢?一些当事人认为,双方显然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他们自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标准。不过,对方表示,两人的分离是学习和工作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不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离的情况。这是法庭上非常常见的纠纷,这也是为什么法院很少会因为情感不和和分居而批准离婚的原因。是否因情感不和而分居是证明婚姻纠纷的难点,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最终做出裁决。

2. 打击家庭暴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家庭暴力”是 2020 年的年度流行语。家暴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极端犯罪演变成刑事案件——四川拉姆案,山东某外国人被虐待致死案,揭露了“家庭”背后的黑暗和犯罪。回顾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2017 年发布的报告,约有 15% 的夫妻因家暴而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团队 2019 年编制的婚姻大数据报告中,家暴的情况依然严峻。在办案过程中,家暴和冷暴力一直是导致关系破裂的常见原因之一,也是向对方索赔的依据。

(图 14)。

打击家庭暴力的第一步不是如何面对和惩罚施暴者,而是被“看到”——首先要认识到、面对和承认家庭暴力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家庭暴力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的团队一直站在打击家庭暴力的第一线,努力在办案、讲座、咨询和文章中普及更多的法律知识。()

3. 从数据来看,“出轨”、“重婚”、“赌博”、“无子女”和“借贷”仍然是威胁婚姻的几大杀手。

6. 其他主题

(1) 2020 年离婚率会继续上升吗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离婚率统计,从 2015 年到 2019 年,结婚率一直在下降,离婚率飙升。仅限于民政部 2020 年离婚数据统计尚未出炉,但从民政部公布的第三季度离婚率统计数据来看,共有 267 万对,与去年同期的 310.4 万对相比深圳市出轨调查取证,离婚率的趋势似乎有所下降。

(图 15)。

杜勤家事律师团队 - 律师视角

2020 年是特殊的一年,年初的疫情使整个社会陷入了停顿。一家人作为这个社会最小的单位,也一起经历了强风大浪。长达数月的居家隔离对每个家庭和每一种关系都有不同的意义和经历。2020 年 3 月,民政局复工后,被曝出民政厅线上系统下个月的离婚预约编号已满,网友质问,离婚率是不是暴涨了?其中,有疫情期间限制人流、数量释放较少等原因,但不可忽视的是,疫情本身对个人认知和婚姻感情的影响。从我团队在 2020 年收到的离婚案件数量没有减少反增的事实来看,个人的离婚意愿在 2020 年并没有减弱。

(2) 2021 年诉讼离婚将发生哪些重大变化?

1. 对于第二次诉讼,分居一年后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 1079 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已经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项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离婚法官在诉讼中的自由裁量权之外的法定离婚自由。以前,即使第二次起诉离婚,也可能被判定不准许离婚,但这项规定出台后,离婚之路不再那么变幻莫测。当然,哪些标准被认为是分离?请参考上面的提示情况。

2. 诉讼中还有“离婚冷静期”

无争议离婚的“冷静期”是众所周知的,那么诉讼中是否有相应的冷静期呢?从我们团队今年1月所审理的案件来看,确实会有部分法官提出让当事人经历一段期的冷静期,但对于诉讼中的“冷静期”,我们相信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回应和意见。

3. 家务劳动补偿已被提上议程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原因负有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本条款赋予长期从事家务并协助配偶另一方工作之家庭主妇/丈夫,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权获得更多的赔偿与分配,代表着主流价值观对家政工人的认可、尊重与肯定。()

结论

当下社会的婚姻与家庭概念正处于一个碰撞阶段,不断受到各种价值观的冲击,但又顽强地发展出多种形式。一方面,许多人被传统思想所禁锢,仍然难以接受“离婚”及其所代表的含义,这可能涉及到人品和个人评价;另一方面,关于尊重个人价值、自由与隐私的讨论与反思,也不断孕育与根植于社会心理学,也体现在当下主流的离婚趋势中,即追求 “自我快乐” 而非 “为他人而活”。在这样一个历史关头,婚姻家庭审判必将走上法律的舞台,融入到这个时代兼顾个人权利和家庭利益的多方考量中。

2021 年充满了变化。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的到来,真的会降低离婚率吗?家务劳动补偿能真正落地吗?婚姻中较弱一方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吗?法则来自生活,来自社会,每个人都会在行动中投射出自己的想法和内心的表达。婚姻家庭法律法规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我们编制《2020年深圳婚姻家庭纠纷大数据报告》的初衷也是为每一个个体提供参考,为自身的婚姻家庭生活做出最合适、最适宜的决定。

2021 年,祝愿每一位读者心中情怀深,愿望成真。

Little Love 精选

深圳出轨取证调查公司_深圳婚内出轨关系调查_深圳市出轨调查取证

杜琴家事律师团队

杜琴家事律师团队是深圳第一支只处理家事的律师团队。专注于家事和家族财富管理研究10余年,承办家事案例和项目1000余个,其中多件为行业首创,被评为典型示范案例和维权经典案例。

团队创始人兼首席律师杜勤,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英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英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英科深圳家庭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幸福加威尔图书馆创始人,深圳广播电视台《第一现场》常驻嘉宾。

团队的处理风格刚柔和,理性与法律相结合,较强的调解和谈判能力,深刻理解家庭、企业和财务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洞察纠纷根源,预见家庭关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婚姻、继承等跨境家庭法律服务。